软件版权登记,深圳市软件版权登记由【木子版权代理中心】**提供,更多详情请咨询木子版权客服中心:0755-82223635 软件版权又称软件着作权计算机软是指软件的**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着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着作权归属 着作权属于作者。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着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着作权。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着作权。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着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着作权。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着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着作权。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有关规定以外,着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着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着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着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着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着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的权利在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地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