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版权登记,作品着作权登记由【木子版权代理中心】**提供,更多详情请咨询木子版权客服中心:0755-82223635 歌曲的定义: 歌曲分为词和曲两部分,歌曲着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同时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2条的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歌曲作为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依法取得的着作权不受影响。 登记的好处:歌曲着作权登记是词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新媒体公司处理法律纠纷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着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着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登记流程: 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登记费用: 词曲登记官方费用300元每件,曲登记官费200元每件。 网络视频版权登记 网络视频是在网络上以WMV、RM、RMVB、FLV以及MOV等视频文件格式传播的动态影像,包括各类影视节目、新闻、广告、FLASH动画、自拍DV、聊天视频、游戏视频、监控视频等等。综上所述网络视频,是指由网络视频服务商提供的、以流媒体为播放格式的、可以在线直播或点播的声像文件。 网络视频作品登记需要资料: 1、《作品着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选择其中一项): 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事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社团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门出具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法人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作品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4、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